

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迟丽华带队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慰问我省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邵长忠、孙宏业两位律师。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高明芹等参加了慰问活动。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当地的情况介绍和两位律师的工作汇报后,迟丽华表示,我省律师舍弃优渥的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下,出色地完成“1+1”法律援助任务,为群众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担当、传播了律师行业正能量、展现了山东律师良好形象。迟丽华强调,中央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希望两位律师能够坚定信念、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通过扎实专业的工作,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惠及到每个需要的困难群众,为边疆地区的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最后,迟丽华向邵长忠、孙宏业两位律师表示感谢,并为他们带来厅党委及律师行业党委的慰问和关怀。

邵长忠律师,山东中岭律师事务所,2017年7月起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开展“1+1”法律援助工作,他采用诉调对接诉外调解办法,使得90%以上的纠纷在立案前就化解了,现已为皮山县农民工讨回薪酬和赔偿款600余万元,显著提升了皮山县法院的工作绩效。

孙宏业律师,山东国宗(安丘)律师事务所,2017年7月起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开展“1+1”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期间,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近400人次,起草法律文书50余件,接148法律服务热线600余人次,代理案件20件。